近日,一则“老师订10余套演出服用完立马退货?”的消息引发关注,大抵是为了国庆期间的演出节目,某老师在网店订购了10多套演出服,演出结束后就在平台申请退货,店主任务衣服没有质量问题,而且也没过退货期限,收到退过来的衣服有破损和异味,又由于是定制产品,很难二次销售,因此店家对于退货存在疑问。于是联系了学校和老师家长,但是他们都拒绝配合解决。店家表示只好打算向教育局投诉。
那么问题来了,到底老师这么操作合理吗?合情吗?笔者看来,主要焦点有以下几点:
1、老师购买的10余套演出服是否在网购平台正常下单?是否符合网购平台的退换货原则,如果不符合,店家可以拒绝退款。
2、老师购买这10余套演出服费用是谁出来的?是家委会吗?还是参加演出的孩子们均摊的?如果老师没出这个钱,这个钱退还给出钱的人没有?如果没有,这里面老师可能涉及私吞这笔演出服的退货款,这就涉及到师德问题了。另外是否涉及法律问题呢?我国法律规定,个人贪污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当然,如果老师购买这10余套演出服费用退下来之后,悉数还了回去,说明这个老师师德方面没问题,自然也没触犯法律。
3、如果老师买10余套演出服费用是老师自掏腰包的,退下来之后老师自己收着,那就无可厚非。而且老师愿意给孩子们垫付这个费用,说明老师其实还不错。
4、买卖都要讲究诚信,事实上老师这样退货,影响了卖家第二次销售,理应站出来商议解决,一退了之既没有担当,也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毕竟东西你都已经用了。
最后还是希望双方友好协商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