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蓟州区诗歌大赛征稿通知

2019-05-23 13:48 来源: 蓟州文联 移动端访问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蓟州区委宣传部、蓟州区文联,蓟州区文旅局共同举办“我和我的祖国”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诗歌大赛暨诗歌朗诵会,通知如下:

一、征文主题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生动描述建国以来党和国家在各方面所取得的辉煌成就,精彩呈现在党和国家事业新征程中涌现出来的新精神,人民对辛福生活的诉求,坚持主旋律创作,倡导现实题材创作,突出作品的时代性、人民性和现实性,创作与新时代新征程相匹配的作品。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

中共天津市蓟州区委宣传部

天津市蓟州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天津市蓟州区文化和旅游局

承办单位:

天津市蓟州区作家协会

天津市蓟州区文化馆

协办单位:

天津市老电车大酒店

三、征稿时间

即日起至2019年8月底。

四、征文要求

1、贴近生活、坚持思想性、可读性、艺术性、内容积极向上。

2、体裁为散文诗、现代诗歌;字数要求:散文不超过1000字,诗歌单篇50限行、组诗不超过100行。

3、一位作者只能选择一篇作品参加征文活动,要求作品必须为原创,文责自负。

4、参评作者在规定期限内将参评作品电子版(word文档)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tjjxzjxh2016@163.com。

5、参赛不收参赛费、评审费、不支付稿酬,不符合以上投稿要求的作品不予受理。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一人使用多个化名参赛,严谨一稿重复投递。

五、作品评选

1、拟定于9月15日前由主办单位邀请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征集作品进行评选。入围即为初评,再经复评、终评程序。

2、大赛设一等奖一名、二等奖二名、三等奖三名,优秀奖10名,颁发奖杯和证书。优秀稿件将以专栏专稿发表在《芳草地》,并择优参加“我和我的祖国”诗歌朗诵会。

3、拟定于9月下旬举办颁奖仪式和诗歌朗诵会。

4、邀请相关领导及社会各界人士、参赛作者、文学爱好者参加颁奖仪式暨诗歌朗诵会。

天津市蓟州区作家协会

天津市蓟州区文化馆

2019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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