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扫黑除恶”主题文艺作品创作大赛的征稿启事

2019-06-09 07:49 来源: 中共大名县委宣传部 移动端访问

中共大名县委宣传部

中共大名县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举办“扫黑除恶”主题文艺作品创作大赛的征稿启事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文艺家协会、各文艺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充分发挥精神文化产品育人化人的重要作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联合举办“扫黑除恶”为主题的文艺作品创作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办单位

中共大名县委宣传部

中共大名县委政法委员会

二、征稿范围

全县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文艺家协会、文艺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征集内容

1、作品形式。征集题材不限,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原创歌曲、戏曲、短视频、微电影、快板、书法、绘画(含漫画)、摄影、小说(含小小说)、诗歌、散文、楹联等文艺作品。

2、作品内容。内容要以“扫黑除恶”为主题,唱响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充满浓郁时代气息,体现大名文化特色,追求健康向上的生活情趣。作品要注重艺术性和观赏性,便于记忆和普及。风格和表现手法不限,鼓励创新。

四、有关要求

1、投稿时需注明作者个人信息(包含姓名、性别、单位、联系方式)。其中,歌曲类投稿作品词曲不是同一作者的,要分别注明。

2、征集作品需提交作品电子版(书法、美术作品除外)。书法作品字体、篇幅不限;摄影作品要求不低于3 MB;原创歌曲须为词、曲乐谱和歌曲小样的成品,分别以word和mp3格式电子版报送。

3、征集作品应紧扣主题,必须原创,严禁抄袭,且未在国内外公开发表过。因抄袭和剽窃他人作品发生知识产权或版权纠纷等由投稿者承担法律后果。

4、征集作品一律不退,请作者自留底稿。

5、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各文艺团体要高度重视,广泛动员,积极组织有关人员开展创作活动。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至少分别报送一件以上“扫黑除恶”主题文艺作品,欢迎和鼓励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投稿。

6、征稿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7月31日。各单位及社会各界个人作品均直接报送或邮寄至大名县委宣传部宣传文化科(大名县北京路西段县公安局对过原水利局大楼三楼310室,邮编:056900) 。

电子邮箱:dmxcwh@163.com

联系人:李建波

联系电话:0310-6566969

7.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

五、作品评审及使用

1、作品评审。县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将组织有关专业人员对所征集的各类作品进行评审,评选出获奖作品。

2、奖项设置。比赛活动设一等奖奖金5000元,二等奖奖金3000元,三等奖奖金分别为1000元,优秀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一、二、三等奖以及优秀奖数量分别根据作品征集情况确定。县委宣传部和县政法委对获奖单位、团队或个人联合颁发荣誉证书。对于组织较好,效果突出的乡镇、单位和文艺家协会以及文艺团体颁发优秀组织奖。

3、作品宣传。我县将所有入选优秀作品分别采取书画摄影展览、文艺汇演等方式进行宣传,在大名时报、电视台、大名发布等媒体刊播等多种形式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对于优秀的文艺精品报送中央、省、市级宣传文化部门宣传推广,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市各级文艺精品奖励基金、“五个一”工程奖等奖励和荣誉。

中共大名县委宣传部

中共大名县委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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