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绥阳“博雅杯”全国诗词楹联大赛征稿启事

2019-07-02 13:57 来源: 大赛组委会 移动端访问

诗颂辉煌70载

贵州绥阳“博雅杯”全国诗词楹联大赛

征稿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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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诗词之乡、中国诗乡——绥阳,其山,连绵起伏兮嵌水广;其水,蜿蜒跌宕兮镶山袤。绥阳历史文化底蕴深厚,人杰地灵,卷帙浩繁。为庆祝新中国成立七十周年,传承中华传统文化,深入挖掘绥阳人文精神的丰富宝藏,展示绥阳改革发展的卓越成就,彰显中华诗词之乡的无穷魅力,特举办“诗颂辉煌70载 贵州绥阳‘博雅杯’全国诗词楹联大赛”征集活动。

一、活动主旨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 “不忘本来才能开辟未来,善于继承才能更好创新”的新学说,逐步实现“文化自信”到“文化自觉”的转变。以传统文化为根,以民族精神为骨,以本土文化为魂,以绥阳的历史沿革、经济发展、风土人情等方面为主题,充分展示中国诗乡绥阳各个领域的发展与成就,征集有思想、有内涵、突出诗乡文化的优秀诗词与楹联。

二、征稿时间

2019年6月1日—2019年7月31日24时止(以电子稿发出时间为准)。

三、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诗家、联家、学者和广大诗词楹联爱好者。

四、征稿内容与要求

(一)主题突出,特色鲜明,立意新颖,积极向上的作品。

(二)本次征稿体裁仅限格律诗词、楹联作品(不含古风)。诗词作品须符合格律与词谱规范,排律不超过30行。楹联作品须符合《联律通则》,每副单边5言以上,不超过20言。填词需注明所用韵书及词谱(包括注明的是何人词调、正格或别格),凡未标注清楚的,一律不参评。用典、集句请注明出处。新、旧韵皆可,但用何种韵须标注,并不得混用。

(三)所有参赛作品必须为本人未曾在任何公开出版的报刊上发表过的原创作品,文责自负。每位作者提交诗词、楹联作品分别仅限于1首(副),并不得重复投稿。凡是重复投稿或超出规定数目的作品,一律不参评。

(四)投稿作品须署真实姓名和详细通信地址及电话号码,以便联系。未注明联系地址的,一律不参评。谢绝笔名、网名参赛,以免引起著作权纠纷。

(五)投稿一律采用电子版投稿方式(不得加密投稿)。投稿邮箱:3482305104@qq.com。联系人:刘邦伟 联系电话:18184248743

(六)评委和参与评审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参赛,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参赛资格。

五、作品评审

本次征稿由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组织评审。评审结果将在《贵州诗联网》《贵州诗联》《贵州诗联微刊》《遵义官网》《遵义诗联》《遵义诗联微刊》《绥阳官网》《绥阳诗词》《博雅诗苑》等媒体上公布与登载。

大赛评委(含初评、复评、终评):

周笃文 教授,著名学者、诗人,中华诗词学会原副会长兼秘书长

范诗银 中华诗词学会常务副会长、中华诗词杂志社社长

陈文玲 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

朱增严 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会长

郝 红 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贵州诗联》主编

李光平 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党支部副书记

李发杰 绥阳县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绥阳县博雅诗社社长

罗 天 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副秘书长兼《贵州诗联》执行副主编

周锦余 贵州省诗词楹联学会副秘书长兼办公室主任

王 林 遵义市诗词楹联学会常务副会长、教授

韩达山 遵义市诗词楹联学会副会长、绥阳县诗词楹联学会会长

刘邦伟 绥阳县博雅诗社常务副社长、《博雅诗苑》执行主编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3名:诗、词、联各1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

二等奖6名:诗、词、联各2名,各奖励人民币5000元;

三等奖9名:诗、词、联各3名,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优秀奖30名:诗、词、联各10名,各奖励人民币500元;

入围作品作者300名:诗、词、联各100名,获赠大赛精美诗词楹联集一册;

所有获奖及入围作品,将收录于精美《诗颂辉煌70载 贵州绥阳“博雅杯”全国诗词楹联大赛作品集》;所有获奖人员均颁发荣誉证书及奖杯。

七、其它事宜

(一)本次系列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投稿作品如有涉及著作权、版权等纠纷,均由投稿作者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二)承办单位对应征作品享有出版、展示等无偿使用权,作者拥有作品署名权。作者来稿即视为认同这一约定。

(三)本次活动工作经费、获奖作者奖金,由绥阳县第三建筑有限公司独家赞助。

(四)凡来绥阳参加颁奖联欢会的获奖作者往返交通费以及在绥阳参加活动期间的食宿、交通等一律自理。

(五)主办单位对本次活动拥有最终解释权。

大赛组委会

2019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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