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2-15 23:06 来源: 现代诗歌网 移动端访问
在网生门下生生死死
百度词条中将“网红”定义为在现实或网络生活中因为某个事件或者某个行为而被网友关注从而走红的人或长期持续输出专业知识而走红的人。他们的走红皆因自身某种特质在网络作用下被放大后带来的狂欢,与网民的审美、审丑、娱乐、刺激、偷窥、臆想、品位以及看客心理等因素相契合,有意或无意间受到追捧成为网红。
艺术家刘伟伟曾为西安一群自组出租车公司司机记录维权的日常,拍摄成纪录片《众泰》进行展映,后又引发了媒体上的连环效应甚至于政府的关注。他对“网红”现象表现出一种拥抱的态度。“对于消费主义,对于网红(我)是百分之一万的支持,为什么呢?因为今天你首先要有表达的出口。”
艺术家从话语权的角度看“网红”现象。作为一个公共表达平台上诞生的产物,他认为“(网红)实际上完成了对于精英文化的一个瓦解”。它的无规律可循和快速生产传播能力,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权力所无法掌控的缝隙。在今天,人们既能看到大山里的网红,也会目睹到一段监控捕捉的家暴场面,而大众对此产生的反应是非常难以预测的。
当人们追逐着千篇一律的网红民宿和网红景点,打卡风靡一时的网红奶茶小吃店,甚至顶着千人一面的网红脸时,所谓的网红文化是否悄然塑造、改变着人们的审美观与审美能力?
正如当代文学与大众文化研究者杨玲所说:“在多元的氛围激发下,网红传播的内容在一定层面上满足了受众的需求,生产了许多创意的内容,带来了全新的审美体验。然而,网红现象的正向效应和负面影响并存。其盛行也带来了一些审美危机,审美内容的浅表化,审美活动的功利化,审美追求的平庸化,这些网红现象的弊端不容忽视。因此,在正视网红现象有利一面的基础上,对网红现象的美学反思也是至关重要的。”
当人们缺乏从书籍、绘画、电影等各种艺术中遇见美好、体验美感的经历,仅仅“靠网上的这些网红来决定你的审美”,这很容易造成人们审美观念的高度趋同。尤其值得一提的是,网红经济时代的审美不能完全被消费绑架,而是需要正确的引导和规范,警惕其批量复制、肤浅低俗、娱乐至死等特性。此前,央视新闻点名批评的网络直播“大胃王吃播”,正是网红的病态审美乱象之一。
而同属娱乐产业的一个分支,在剧本杀行业中同样有着对“网红乱象”的反思。知其然LAB发行的《网生门》便讲述了某知名MCN公司的签约网红为名利而枉顾法纪的故事,其中多处情节和人物均影射现实事件和人物。或许这些人和事已经湮没于互联网之中,但是网络技术的发展,带来更新的媒介和更刺激的视听体验,与其伴随的风险却不能被大众抛之脑后。虚拟空间给人们提供娱乐刺激的同时也是对现实的一种遮蔽,碎片化及随性化的网络表达似乎更难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行为的合法性。
“网红”作为一种消费符号,在当代表达中近乎与名利等价。“网红”售卖商品的同时也给粉丝制造一种物化社会的情景,正所谓“欲望着他者的欲望”。许多商业机构参与网红孵化,模式化、批量化、工业化的生产过程更让网红成为一个可被消费的符号和产品,不可避免出现同质化、媚俗化、娱乐化的特点。
当媚俗、娱乐和商业深入骨髓般的占据着“网红经济”,势必会引向一条无法回头的不归路。正如剧本杀《网生门》中MCN机构老板穷凶极恶的追逐名利的结局,便是在众人簇拥中死去。这种讽刺也是《网生门》试图传达的警钟之一。
或许有一日,你我将皆在网生门下生生死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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